【涉洗黑錢】網台主持傑斯涉煽動等罪再訊 控方申由國安法法官處理
發布時間: 2021/07/20 18:44
網台主持人「傑斯」被指早前主持網上節目時,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國及香港政府等,與其女助手分別被控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及洗黑錢等共10罪,案件今(20日)於區域法院提訊。控方指被告所涉的刑事罪行有煽動行為及危害國家安全,申請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。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12日再訊,並批准辯方於14日內以書面提出是否反對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。
被告為網台主持尹耀昇(52歲)及其女助手利寶麗(51歲)。控方申請押後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本案,並指被告現時所涉的刑事罪行有煽動行為,以及危害國家安全,參考黎智英一案的處理方法,須安排在國安法指定法官席前處理。
辯方表示希望押後案件,而且就控方申請保留反對的權利,並指因最近才收到控方申請押後通知,需時給予被告法律意見,次被告亦在等候法援申請,建議法官給予14天辯方考慮是否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一事提出反對。控方表示不反對押後案件,但認為本案是否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的爭議,亦需在國安法指定法官席前處理。
法官胡雅文將案件押後至10月12日再訊,並接納辯方建議,批准辯方於14天內以書面提出是否反對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。尹續還押候訊,利則續准保釋候訊。
尹被控1項「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」,控罪指他於2020年2月8日至11月21日期間,與其他人串謀,主持、製作、發佈及上載一個網上節目,意圖引起上述控罪所述相同後果,以及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、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等。
4 項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」則為交替控罪,指尹於2020年8月8日、15日、9月5日及10月10日,主持、製作、發佈及上載一個網上節目,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國及香港政府等。
尹另被控共5項洗黑錢罪,其中兩項與利同被控,控罪指兩人於2020年2月22日至11月30日期間,在香港處理銀行戶口內共逾1,103萬元財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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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